根据**县《2025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实际,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中遴选一****基地、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现将《2026****基地、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遴选方案》****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附件:2026****基地、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遴选方案
2026年3月31日
2026****基地、农牧业科技
示范 主体、特聘农技员遴选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充分发****基地、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样板。根据**河县《2025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基地和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目标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基地5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 100个以上,全部用于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
二、****基地
(一****基地遴选条件和要求
1.示范基地必须是农牧业企业、****农场****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种养规模300亩以上;特色种植等规模200亩以上;肉牛50头以上、肉羊存栏300头以上,带动辐射能力较强。
2.示范基地有一定的示范展示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 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3.示范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试验示范推广展示 能力,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承担本区域内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的推广,更好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4.能示范展示县域农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先进农机具 和种养殖模式,集成熟化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综合技 术模式。
5.无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事件,无技术责任事故。
(二****基地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基 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土地流转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基地遴选程序
******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体以乡镇推荐为主,自行申请为辅,****农牧局提交申报材料,农牧局组织考察评审,按照上报品种、地域、规模等情况确定并报备案,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无****基地。
(四****基地职责
1.制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 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不定期组织农技员、****基地观摩 学习,组织推广展示、推广应用等工作,年度开展示范推广1项以上农牧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辐射带动周围农户。
2.****农牧局相关涉农工作任务,及时收集整理活 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农牧局。
(五****基地享受补助范围
对已认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聘请专 家、土地租赁、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新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进行补助。
三、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与数量
在全县范围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业企业、家庭农场、农牧 ******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乡镇推荐为主,自行申请为辅。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种养 植水平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
3.常年从事种养植业,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能使 用智能手机。
4.能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示范工 作。
5.乐于接受农技人员指导和参加培训活动等。
(三)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助。
(四)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农牧业技 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每个示范主体至少示范应用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4.按要求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等现代信息手段,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五)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主 体申请表(附件2)。
2.土地流转合同。
3.身份证复印件。
(六)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农牧业经营主体自主上报,****农牧局提交申报材料,农牧局组织考察评审,按照上报品种、地域、规模等情况确定并报备案,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无异议确定最终示范主体。
(七)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享受补助范围
对已认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聘请专家、土地租赁、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新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进行补助。
四、特聘农技员
围绕主粮生产、油料扩种、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重点,从“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招募3名特聘农技员。
(一)遴选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热爱农技推广事业,责任心、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有较强的技术专长和丰富的农牧业生产实践经验,能针对 产业发展需求解决相关技术难题;
3.开展农牧业技术服务范围广、针对性和有效性强,能熟练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服务成效显著;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不涉及各类安全责任事件,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荣誉,持高素质农民技能证的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特聘农技员依遴选条件,****农牧局书面申请。
****农牧局审核
农牧局组织考察评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无异议确定。
五、相关要求
参加遴选的企业或个人对照以上条件,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农****基地、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遴选情况表(见附件)及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上报****(302室)。
联系人:张继、杨振 联系电话:138****0432、176****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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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