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08:33

项目概况

**市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0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8万元

最高限价: 28万元

采购需求: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指导与技术保障,及时梳理并总结推广适宜技术及经验模式,持续巩固和扩大示范成效,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直至顺**过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验收。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示范工程项目的征集、评审、监督、技术资料核查工作;2.承担进程绩效报告、验收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编写,确保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创建通过验收;3.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验收通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查询并****小组。加急标书代写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日8点00分至2026年4月10日14点30分

地点:****建筑节能科(黄**路93号B幢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4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黄**路93号B幢4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10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黄**路93号B幢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市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上述谈判时间和地点,提供谈判响应函及资格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2****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及谈判响应函报价进行现场公布。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现场二轮报价,采取最低价中标。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当第二轮报价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4)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取消本次竞争性谈判。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建设局(联系电话:0559-****208 )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于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区黄**路93号B幢4楼

联系方式:0559-****975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