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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使用权人黄秀金的申请,要求办理位于巴马镇万岗路66号(巴马县民族贸易市场后背山半坡)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该宗地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因原房屋已成危房,2023年10月申请推倒重建,现建设为五层半混凝土结构。该宗地四至界线:东面以该宗地墙外为界邻陆景住宅,南面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通道,西面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通道,北面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通道。现黄秀金申请办理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我局拟为申请人办理城镇住宅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核实,该宗地原由巴马镇文化街四队居民韦献光、黄秀金夫妇于1985年间经县文化街四队同意占用位于巴马镇万岗路土地建房,当年建成两层的混凝土房屋规模,2013年韦献光病故,现该宗地由韦献光的妻子黄秀金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23〕162号)》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该地块和房屋使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5月1日,若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巴****服务中心21******局窗口,077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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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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