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分局****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分局****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局****派出所营房租赁服务,租赁地点位于**市**新区滨河路西侧**名邸大厦商业裙房一层东大堂、二层东侧及三层部分区域。共计建筑面积6499.92平米。房屋能独立使用,******局****派出所现有工作人员办公及备勤,房间分割适合办公使用,****服务区、办公室、功能区、办案区及设备用房区,****停车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5.63337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局****派出所营房租赁服务,租赁地点位于**市**新区滨河路西侧**名邸大厦商业裙房一层东大堂、二层东侧及三层部分区域。共计建筑面积6499.92平米。目前租赁房屋能独立使用,且该租赁地******局****派出所现有工作人员办公及备勤,房间分割适合办公使用,****服务区、办公室、功能区、办案区及设备用房区,且****停车场。**名邸大厦产权单位为**泰达****公司,具有独立产权,经****集团有限公司整租后委托****进行招商运营。截止目前为止楼宇内环境设施完善,各方面均满足办公要求,为了避免现有的**浪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节约**,且考虑到工作效率和延展性,鉴于使用功能的特殊性,目前在该区域内并未找到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共场所。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营房租赁项目符合法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局****派出所营房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2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地址:******局**道734号 联系电话:****716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新区**东道1060号 联系电话:022-****682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