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政府信息公**台首页公告(http://epb.****.cn/),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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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备注 |
| 1 | ******公司年产1.5万吨竹木炭深加工项目 | 2026.3.4 | 饶环评字〔2026〕21号 | |
| 2 | **市亚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项目香屯片区污水处理工程 | 2026.3.4 | 饶环评字〔2026〕22号 | |
| 3 | **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2026.3.4 | 饶环评字〔2026〕23号 | |
| 4 | 江****公司年产8000万米新****工厂项目 | 2026.3.4 | 饶环评字〔2026〕24号 | |
| 5 | ******公司年产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 | 2026.3.4 | 饶环评字〔2026〕25号 | |
| 6 | ****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 | 2026.3.5 | 饶环评字〔2026〕26号 | |
| 7 | **市****公司再生**回收项目 | 2026.3.27 | 饶环评字〔2026〕27号 | 下载关于**市****公司再生**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