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水性合成树脂项目位于**省**市高新**产业园**路3号(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该项目于2010年12月取得《****委员会关于******公司水性合成树脂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周发改备案〔2010〕142号)》,于2025年在西****服务局再次备案,名称为水性合成树脂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015年6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周国用(2015)第0017号),总用地面积35089.4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089.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985.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5985.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7996.44平方米,容积率0.80(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09%(规划条件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93%(规划条件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1.52%(规划条件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4.59%(规划条件比例≤15%),机动车位125辆,非机动车位359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位110辆)。
该项目分为已建部分、**部分、规划预留部分。已建部分共7幢建筑,分别为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1#原材料库房、2#原材料库房、附属用房、门卫室、锅炉房,总建筑面积为7207.19平方米;**部分共4幢建筑,分别为1#成品库房、2#成品库房、1#小件生产车间、3#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5208.41平方米;规划预留部分共2幢建筑,分别为2#小件生产车间、东大门,总建筑面积为3570.10平方米。本次报建范围是已建部分和**部分,故本次报建总建筑面积为22415.6平方米,按已建和**部分两次核发工规证。
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增加规划审批透明度,经我局2026年3月27日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该项目方案,现将******公司水性合成树脂项目总平图向社会进行公示,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交****。
公示期: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9日
地址:**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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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