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
2.磋商内容:****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案件诉讼相关全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主管部门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须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格式为PDF,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明联系方式,请发送至****@qq.com邮箱。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市**门支行
帐号:610********001512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
四、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省****广场3号楼1219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以钉钉会议的方式磋商,不进行现场磋商(各供应商将纸质版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于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前递交在****谈判室(**省****广场3号楼1219室);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进入钉钉磋商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五、发布媒介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s://www.****.cn/)、(https://www.****.cn/)发布。
2.****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为同一单位的,其母公司、****公司****公司等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相关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如供应商有以上问题,视为无效响应。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东岗西路525****银行大厦)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0931-****43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3号楼1219室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76****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