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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1
| 项目名称 | **县博学路(胜利街-金生街)道路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东起金生街,西至规划胜利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09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许刘新 |
| 联系人 | 吴书海 | 联系电话 | 185****762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38.34 | 环保投资(万元) | 2.1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博学路(胜利街-金生街)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污水、雨水、照明、绿化等工程,长507.26米,红线宽40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污水采取经过净化处理,并经检验符合环保标准后措施后通过排水管道排放至周边排水系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邻近生活区,控制施工噪音,居民休息时间尽量避免开启噪音大的设备,避免噪音扰民,必要时设置隔音设施,噪音大的设备尽量在白天施工。如作业噪音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批,批准后方能开工。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沿线人群居住密集区附近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在夜间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施工,一切非施工噪声都应尽力避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物集中放置,并及时处理或运至监理工程师和当地环保部门部同意的地点放置,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加以掩盖以防散失 | ||
| 承诺:**** 许刘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许刘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