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发改投审〔2026〕21号
韶****改革局关于**区第四批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区第四批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政府第106次常务会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樟市镇**村、乌石镇展如村、枫湾镇浪石村、白土镇孟洲坝村、小坑镇和洞村、马坝镇演山村、樟市镇北约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典型村基础设施提升。新增污水处理管网约11.51千米,**排水沟及盖板约29.69千米;**道路约12.09万平方米,改造道路约3.99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400个,并**新能源充电桩3个。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收集点99个,开展农房风貌整治约18.29万平方米,同步推进三清三拆、三线整治等工程。3.公共服务及绿美建设。**文体设施约1.13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84盏,**人行桥1座;完善“四小园”建设,**公共休闲空间约3.6万平方米及道路生态廊道约5000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742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3.6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预备费398.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应在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批复后,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核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韶****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运输局、区统计 局、区人社局、区水务局、****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勘察、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 2.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部分,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以及非必须招标的工程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请按相关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4.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