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委员会拟通过比选方式,对****讲解设备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讲解设备公开比选采购。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安排。
(三)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均为2.5万元。
(四)信息获取渠道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11.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采购需求、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4月17日24:00(**时间),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实质性要求)。
(二)递交方式
★本次比选相关文件、资料、样品等只接受邮寄递交,比选申请人原则上通过顺丰到付形式邮寄至**省**市**区金泉街道黄金路196号,邮费由比选人统一支付,比选申请人无需支付邮费。若比选申请人所在地不支持顺丰寄递服务,可择优选择其他快递到付邮寄(实质性要求)。
(三)递交材料
递交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比选申请人递交书面材料时,须同时递交所提交的产品样品,包括讲解器2台(须搭配发射器的应同时提供发射器)、接收器5个、充电箱1个。评审结束后,比选人将样品寄回比选申请人(实质性要求)。
五、注意事项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实质性要求)。标书代写
本公告正文及所属附件中所有带“★”号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2****16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