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01 09:52 |
关于拟对****年加工5亿件高强度螺栓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加工5亿件高强度螺栓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亿件高强度螺栓生产线 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明君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60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玉城街道盛园路5号 | 用 地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 | |||||
| 项目概况 | ****年加工5亿件高强度螺栓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位于**省**市**市玉城街道盛园路5号,利用现有厂区进行生产,本项目对企业待建的磷化生产线进行技改(新增酸洗工艺),并取消无铬水性达克罗涂覆生产线的建设(改为外协加工),同时对现有部分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亿件高强度螺栓的生产能力(其中4亿件进行酸洗磷化处理,1亿件进行外协达克罗处理)。项目于2025年4月****信息化局立项,项目代码为****。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玉城街道盛园路5号,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南侧、西侧及西北侧5m处的犁头咀村,东侧115m处规划居住用地,西南侧165m处**御园,北侧325m****花园,南侧450m处**村,北侧455m处世纪华庭,南侧480m****幼儿园,东侧480m处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本项目热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气浮”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并委托****处理;水喷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并委托****处理;酸洗槽废酸定期更换并作为危废统一处置,酸洗后水洗废水、磷化槽液和磷化后水洗废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经分类收集,并单独处理,处理后废水中的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满足车间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其余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碱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并****处理站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站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30%回用于车间生产,外排的废水中,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相关污染物浓度应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要求,废水总排口处各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以及玉****公司废水纳管排放标准要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热处理线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酸洗磷化及浸油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淬火油雾、酸雾、天然****处理站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废酸、表面处理废槽渣、废防锈油泥、废矿物油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耗材。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水:热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气浮”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并委托****处理;水喷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并委托****处理;酸洗槽废酸定期更换并作为危废统一处置,酸洗后水洗废水、磷化槽液和磷化后水洗废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经分类收集,并单独处理,处理后废水中的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满足车间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其余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碱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并****处理站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站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30%回用于车间生产,外排的废水中,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相关污染物浓度应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要求,废水总排口处各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以及玉****公司废水纳管排放标准要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 2、废气:淬火油雾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至1套“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酸洗生产线相对密闭设计,酸洗过程添加酸雾抑制剂,酸洗废气经酸洗槽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为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生化池进行加盖。 3、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础;③合理安排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并远离厂界、敏感点布设。 4、固废:设危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酸、表面处理废槽渣、废防锈油泥、废矿物油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耗材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4月1日 ~ 2026年4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