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2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水场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县水场建筑垃圾处置场 | **省-**-**县-****社区 | **** | **轻****公司 | 本项目位于****社区,地理坐标:106°47′8.178″,26°22′58.157″,属于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41759.75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万元,占总投资的11.42%。 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修建建筑垃圾堆场,总库容量为6.03万m3,底部标高为1231.0m,堆顶标高为1245.0m,最大堆高为14m;采取分层筑堆,共3层,第一层堆高5m,第二层堆高5m,第三层堆高4m。主体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建筑垃圾堆场、截洪沟、排水沟、三级淋溶水沉淀池、沉淀池、门卫室等。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县城镇建筑垃圾中的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等建筑垃圾;不接纳污染土壤、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与建筑垃圾等不相关的固体废物。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内,待建筑垃圾消纳场服务期满,作为生态恢复用土,表土临时堆场采取绿网覆盖,四周设临时编织袋挡土墙、排水沟。应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保证洒水次数并限速行驶,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扫,车辆加盖。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回用于农田。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水泥构件及施工工具清洗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机器设备的保养和正确操作。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填至本项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并做好监督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避免建筑垃圾沿途洒落,减缓行驶速度,道路保持清洁、湿润。场地出入口处必须硬化,设置冲洗设施设备,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确保净车出场。卸车时应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并采取雾炮机洒水抑尘,表土堆场及时覆盖及洒水。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作场区抑尘用水,不外排。建筑垃圾堆场淋溶水经三级淋溶水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建筑垃圾堆场防尘及运输道路防尘用水,不外排。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全库盆区域及四周作全面防渗处理,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生产设施,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汽车驶入场区、经过居民集中区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后进入场区堆存处置。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溃坝风险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