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总站关于征集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的通知》和《****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响应提前谋划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结合即将开展的新一期“零基”预算编制工作,向各镇征集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现就项目征集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补助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附件3《**省省级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花卉产业发展补助是指用于发展设施花卉、激励****省政府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等相关支出的补助。补助对象除参加**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承办单位外,其余均为从事花卉****事业单位******社,且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予以补助。
二、项目补助范围、对象、标准与补助限额
1.补助范围: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包括:**花卉温室大棚项目、老旧温室大棚拆除重建项目、建设连供大棚、拱形大棚项目、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花卉储存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新品种奖励。
2.补助对象:为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社。除奖励花卉植物新品种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外,其他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3.补助标准:为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惠及****事业单位******社,每个项目单位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不含新品种奖励资金)。
三、项目入库报备时间节点及其他要求
1.项目计划必须在2026年4月3日之前提交《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表》,并于2026年4月17日前提交完整的项目报备材料。
2.申请材料完整规范,通过初审进行登记才算正式报备,报备登记时间的先后是评审排序的参考指标之一;企业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后,基本条件初审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并将项目征集结果进行公示。
3.申请花卉产业发展补助的项目优先考虑安排有项目建设需求、建设条件成熟且未实施过省级花卉产业发展******社。
建设用地应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不得使用基本保护农田建设花卉温室大棚,使用一般耕地的,需提供用地备案材料。鼓励使用工业用地建设花卉温室大棚。使用林地建设花卉温室大棚的,需提供使用林地批准文件;使用上述地类之外的其它地类建设花卉温室大棚的,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备案的单位,不得列入建设计划和申请项目补助。
项目申报建设单位需承诺,设施建成后五年内不改变花卉生产用途,****政府项目建设需要拆迁的,需按同标准、等面积异地重建,并在拆迁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联系电话:0596-****032
附件:1.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温室大棚资金需求汇总表
2.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老旧温室大棚拆除重建资金需求汇总表
3.2027年申请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新品种奖励计划汇总表
4.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设施及智能控制系统建设)资金需求汇总表
5.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花卉保鲜储存冷库建设)资金需求汇总表
7.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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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