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3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及锌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及锌盐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园区

****

******公司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钡盐精深加工及锌盐生产,目前已获环评批复的项目有《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项目(变更)》(分两期建设),《年产25000吨锌盐生产项目》。

(1)《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项目(变更)》分二期建设,占地面积265334m2,一期工程于2022年10月建成投产,于2023年11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主要产品产能:沉淀硫酸钡60000t/a、高纯硫酸钡24000t/a、工业碳酸钡20000t/a,副产氯化钠27800t/a、低铁硫化钠60000t/a;另外一期工程中的结晶硫化钡10000t/a目前未建,仅建设了中间产品硫化钡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和供热等公用工程。二期主要建设氯化钡、八水氢氧化钡和塑料母粒生产装置,由于氯化钡为生产高纯硫酸钡的中间原料,氯化钡生产装置已与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完成并已验收、产品产能10000t/a二水氯化钡,八水氢氧化钡和塑料母粒生产装置尚未建设。

(2)年产25000吨锌盐生产项目于2024年1月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生产,也未验收。

(二)本次改建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及锌盐技术改造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总产能不变,达到节能降碳的目的,产品提质增效,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改造建设氯化钡生产装置

对原氯化钡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氯化钡生产工艺(先采用硫化钡、碳酸钠得到碳酸钡,再利用碳酸钡与盐酸反应生产氯化钡,简称“两步法”),改造为采用硫化钡、盐酸合成工艺生产氯化钡(简称“一步法”),氯化钡产能不新增。

(2)新增建设荧光粉级硫化锌生产装置

在一期钡盐项目的化合车间内**硫酸锌溶液制备装置、硫酸锌压滤、硫酸配置(即浓硫酸稀释)装置。拆除厂区西南角洗布机房内原有设备,新增安装荧光粉级硫化锌的合成、固液分离、烘干、筛分、包装等相应装置设备,新增荧光粉级硫化锌500吨/年。

(3)对原6万吨硫化钠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利用原6万吨硫化钠生产线的硫化钠溶液吸收氯化钡一步法产生的硫化氢;依托原6万吨硫化钠生产线的1套浓缩蒸发装置,在其包装制片区域增加硫氢化钠包装制片设备,新增硫氢化钠约31019吨/年。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道路洒水降尘、保持运输车辆车轮及道路路面清洁,运输采取篷布遮盖、限速行驶,施工设置围挡、喷洒水;喷涂废气选用环保型涂料、保障施工场地空气流通,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保证焊接施工的通风扩散排放;机械设备尾气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的生活污水****园区****工业园****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运输通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号等措施进行控制,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政府****垃圾场妥善堆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各类废包装袋、包装箱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涂料桶、废油漆桶交由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氯化钡生产废气

氯化钡脱硫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氯化氢、硫化氢,利旧原氯化钡两步法已建的“氯化钡酸化尾气”两级酸雾洗涤塔、采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吸收处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硫化氢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氯化钡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利旧“旋风收尘+多层喷淋除尘”设施处理,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硫氢化钠生产废气

本项目用硫化钠溶液吸收硫化氢副产硫氢化钠的过程,反应过量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硫化氢,经碱液喷淋塔采用10%氢氧化钠溶液进行两级碱液喷淋洗涤,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浓缩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硫化氢,随浓缩蒸发水汽一同进入密闭冷凝器进行冷凝,经冷凝后硫化氢大部分进入冷凝水中,少量不凝废气(硫化氢)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制片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硫化氢,利旧一期钡盐项目低铁硫化钠生产系统的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硫化氢、颗粒物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荧光粉级硫化锌生产废气

硫酸锌精制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硫酸雾,**1套酸处理废气系统、采取氢氧化钠溶液二级吸收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硫化氢与精制硫酸锌反应产生的过量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硫化氢)、稀硫酸曝气废气、经水冷系统喷淋塔降温后的烘干废气均利用碱液喷淋塔采用10%氢氧化钠溶液进行两级碱液喷淋洗涤;粉碎与筛分、包装粉尘,采取“旋风收尘+脉冲除尘”处理;上述各类废气均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6)排放,硫化氢、硫酸雾、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以锌计)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浓硫酸稀释无组织废气(硫酸雾)通过加强设备、管道等的选型,选择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管道及阀门配件等源头控制措施,同时采取加强维护和保养,优化设备布局,规范和提高操作工艺水平等管理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地坪冲洗水。氯化钡蒸发浓缩工序、硫氢化钠单效蒸发器的蒸发浓缩冷凝水回用于一期钡盐项目沉淀硫酸钡洗涤用水;纯水制备废水泵入厂区工业用水储水池,后期经厂区软水制备装置脱盐后作为厂区工业用水;纯水洗涤废水利用废水罐暂存,加入少量烧碱中和后暂存于中和废水缓存罐,后续经厂区原水池去往厂区已建软化水系统处理;硫酸锌精制渣压滤液为硫酸锌溶液,去往硫酸锌储罐使用,上述各类生产废水均采取回用不外排。通过加强废水(液)收集、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及更换,避免设备设施等因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如下:

防渗分区表

序号

防渗区域

防渗类型

防渗要求

1

道路、空地及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

简单防渗

一般地面硬化

2

纯水制备装置区、机柜间与配电室等区域

一般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

浓硫酸储罐区,氯化钡中转罐区,硫化钡、硫氢化钠与硫化钠溶液中转罐区

重点防渗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4

荧光粉级硫化锌生产区装置区(包括反应釜、前水洗槽、后水洗槽、熟化槽、滤水池、废水罐、稀硫酸罐、曝气罐等区域)

5

氯化钡与硫氢化钠生产区装置区(包括吸收塔、碱洗塔、酸化反应罐、硫化氢缓冲罐、尾气吸收液缓存罐、氯化钡一步法过滤渣暂存池槽等区域)

6

现有危废暂存间(48m2)

GB 18597-2023: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项目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要求“明沟+明管”、架空管线,即管道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3)根据《报告书》,在项目所在地,在厂区北侧及南侧的监测井、厂区南侧张上坪泉点设置地下水监测点,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确保各废气有效处理与达标排放,降低大气沉降影响。

(2)各废水收集与处理设施选取防腐防渗材质,定期检查更换,避免非正常工况下的地面漫流影响。

(3)与地下水采取协同污染防治,对主要装置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定期对相应设备设施及其管件接口阀门等进行检查维护,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垂直入渗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及低噪声工艺,对高噪声设备设施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产噪源,从而减轻环境噪声。利用自然地形物降低噪声,高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靠北一侧,充分利用厂区围墙的阻隔,从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通过阻隔、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硫酸锌精制过滤渣与稀硫酸曝气渣属于危险废物,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及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8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2)废包装材料由厂内废品库收****回收站综合利用,纯水制备机组产生的废活性炭与废RO膜由原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回收处理,厂内不贮存。

(3)氯化钡一步法过滤渣暂存在板框压滤的下方池槽(可暂存约10吨),返回原一期钡盐项目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进回转窑焙烧;暂存过滤渣的池槽采取重点防渗,防渗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