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金市宏锦墙材有限公司年开采20万吨炭质页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瑞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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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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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关于****年开采20万吨炭质页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32

通讯地址:****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500

项目名称:

****年开采20万吨炭质页岩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沙洲坝镇洁源村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环咨(赣****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市**市沙洲坝镇洁源村,东经115°58′40.302″,北纬25°54′22.731″,用地面积0.4835k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7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有露采场、生产加工区,储运工程主要有临时排土场、原料堆放区、矿山公路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水和供电工程,辅助工程主要有生活办公区,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固废暂存设施、生态恢复措施、沉淀池、截水沟等。建成后年开采20万吨炭质页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燃烧尾气。施工期需持续洒水保持作业面湿润,对多余土方及时压实并用于填方;运输车辆应使用加盖或防洒落装置,合理规划路线并控制车速,出场前须冲洗干净;场地边界设置围挡,建筑物四周加装防护网,严禁焚烧废料;粉状建材应入库或苫盖,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同时,需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设备和车辆,通过优化施工流程、集中作业、加强维护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

施工期废气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需设置带沉砂池的导流沟疏导暴雨径流并用于洒水;车辆冲洗水需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林灌溉,同时需加强管理,严禁废土、垃圾等物料近水体堆放,避免雨水冲刷污染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需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及作息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有市电时禁用柴油发电机组,并将高于80分贝的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3、靠近敏感点路段应禁鸣、限速。4、同时加强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维护,使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并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期噪声需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单位需在****管理部门提交处置报告,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尽量回收利用,并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暂存点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各类固体废弃物。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运输扬尘、柴油发电机尾气。运营期间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1、表土剥离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人员佩戴防尘口罩、保护周边植被并尽量密闭扬尘点。2、原料堆放区及临时排土场采取洒水加湿、覆盖、围挡、绿化植草,服务期满后及时覆土绿化。3、装卸运输环节通过定期清扫洒水、车辆加装挡板并遮盖篷布密闭运输、硬化进场道路并限速禁超载、选择低风速工况作业、配备专人及洒水装置(开采区每日洒水4次以上)等方式减少扬尘。4、对于临时排土场扬尘,需在临时排土场采用洒水加湿的方法抑制粉尘,必要时进行覆盖及绿化植草以阻止堆场的粉尘扩散,并且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运营期废气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淋溶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需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项目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内生产和洒水抑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1. 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间项目需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1. 对风口等气流噪声源加装消声器,对机械噪声源安装减振装置。2、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封闭板,加强建筑围护结构封闭性。3、定期润滑空压机等设备,及时更换老化、性能下降的旧设备。4、在**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加强绿化。5、对于**内部交通噪声需强化行车管理,禁止鸣号、控制车速、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6、对于**外部交通噪声需选择低噪声的、先进的运输汽车,同时应加强对运输汽车的维护,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与保养,禁止运输汽车超载运输,午间及夜间禁止运输作业,运输汽车在经过居民点时应限制车速并禁止鸣笛。运营期厂界噪声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2. 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和废石)、生活垃圾。运营期间项目需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剥离表土和废石运至排土场暂存,表土用于闭矿期采区复垦使用,废石堆存于终了境界采坑全部用来对终了境界采坑进行回填利用。项目需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需对沉淀池定期清掏,清掏淤泥堆放于排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一般固废需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3. (三)清洁生产要求

4. 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5. (四)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

6. 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一次公示;在报批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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