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
《**供电局关于核准220千伏禄罗站改造工程申请报告的函》(北供电函〔2025〕3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铁**港产业园的企业用电接入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2〕850号),原则同意建设220千伏禄罗站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园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变压器:终期3×180兆伏安,前期1×180兆伏安,本期不新增;
220千伏出线:终期8回,前期5回,本期新增1回;
110千伏出线:终期14回,前期7回,本期不新增;
10千伏出线:终期30回,前期10回,本期不新增;
10千伏并联电容器:终期3×5组,前期1×(3×8+2×6)兆乏,本期不新增;
10千伏限流电抗器:终期3×1台,前期1台,本期不新增。
五、项目总投资为4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4.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申请贷款解决。
六、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行****公司相关标准和规程规范建设,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电网安全;要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从降低电能损耗、减少投资和节约有色金属等方面综合衡量,合理选择电缆、导线、材质;做好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方式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工程招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是:《不动产权证》[桂(2023)**县不动产权第****205号]。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