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功能更新升级、业务软件点位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信息系统功能更新升级、业务软件点位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93000.00元
本项目共3个包。
拟定供应商(包一)(采购预算:8.1万元):**新致****公司
拟定供应商(包二)(采购预算:11.2万元):******公司
拟定供应商(包三)(采购预算:10万元):重****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9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一:****HIS 系统、LIS 系统、CIS 系统等系统由**新致****公司提供,本次项目涉及的 HIS 系统、LIS 系统、CIS 系统等系统及相关接口维保,均是由**新致****公司开发的,软件的更新维护、接口的功能调整需要**新致****公司提供,软件的著作权归**新致****公司所有。为保障院方的权益,针对上述产品的方案、数据更新维护文件等技术支持仅**新致****公司能够提供。
包二:****手麻系统由******公司创建,本次项目涉及的手麻系统点位扩容,均是由******公司开发的,软件的更新维护及点位扩容的功能调整需要******公司提供,其使用的软件著作权归******公司所有。为保障院方的权益,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安全性、可持续性、及时维护性,只能由******公司完成。
包三:重****公司作为**** 数字化产科管理平台 的服务单位。现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业务升级需求,拟对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升级。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适用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 02 日至2026年04月 0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地址: **市顺河路101号
联系电话:083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