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权出让竞价文件
********中心的委托,拟对****2026年广告经营权出让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2026年广告经营权出让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及出让时间
(一)在****的电视综合频道、彭水广播电台、彭水日报、彭水手机台、彭水手机报、苗乡彭水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12个媒体平台投放合法广告及其他经营性项目,广告播出时段以****规定的时段和版面为准。但政府支持项目、县上指令任务、业务部门工作支持、播音员、主持人的服装、发型、化妆品赞助,不属于投放广告经营范围。
(二)出让时间:出让时间为一年(三年内在价格不变且双方均有意向的前提下可以续签)。
三、竞标起始价
本次竞标的起始价为58万元整(大写伍拾捌万元整)(竞价人报价低于58万元视为无效竞价)。
四、竞价人资格
(一)竞价****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有效的广告经****公司及从业人员如有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参加竞价),守信用、没有合同违约记录,竞价人如果有拖欠出让人款项记录的的不得参与竞价。
(二)竞价人确保不违反《广告法》、****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竞价须知
(一)有意向的竞价人可从2026年4月1日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om/pengshuiweb/)下载竞价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二)所有竞价人统一于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10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报名相关资料。
(四)在报名的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不需此项);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4.承诺函(格式)。
(五)定于2026年4月10日10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举行竞价活动,请参加竞价的代表届时出席。标书代写
六、成交原则
所有合格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及规定的地点进行统一报价,出让人根据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最终的最高报价相同,则以先递交报价单的竞价人为成交人)。具体报价原则如下:合格竞价人在不低于58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第一轮报价的涨幅以整万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进行现场宣读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第一轮报价宣读完毕后,组织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一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的涨幅以整千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二轮的报价实行实时宣读报价,第二轮报价宣读按竞价人递交报价单的顺序进行宣读(报价宣读后,如再有竞价人递交的报价和宣读的报价相同或低于宣读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无其它竞价人以更高的价格报价,则以最高价为成交价,标志该笔交易生效,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价,按照挂出的底价协议成交。
七、付款方式
竞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签署《****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承包费用首次付款不得低于15万元,承包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到****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半年后付清承包费,若没按时缴纳,则合同中止。
八、交易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彭水发改发〔2023〕94号】文件规定,竞得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交易 类型 |
成交金额 |
收费 费率 |
收费 对象 |
||||
| 产(股)权转让 |
转让成交金额 |
底价部分 |
500(含)万元以下 |
0.6% |
转让方 |
||
| 500-2000(含)万元 |
0.5% |
||||||
| 2000-5000(含)万元 |
0.4% |
||||||
| 5000-10000万元 |
0.2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9% |
||||||
| 溢价部分 |
按溢价金额计算 |
5% |
|||||
| 受让成部分 |
500(含)万元以下 |
0.6% |
受让方 |
||||
| 500-2000(含)万元 |
0.5% |
||||||
| 2000-5000(含)万元 |
0.4% |
||||||
| 5000-10000万元 |
0.2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9% |
||||||
| 企业 增资 |
募集资金金额 |
拟募集资金部分 |
1000(含)万元以下 |
0.3% |
增资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1%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超募部分 |
按超募金额计算 |
5% |
|||||
| 投资资金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0.3% |
投资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1%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资产 转让 |
转让成交金额 |
底价部分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转让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溢价部分 |
按溢价金额计算 |
5% |
|||||
| 受让成交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受让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资产 出租 |
合同租金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承租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二)缴纳方式
成交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的账户:
银行名称:****银行绍庆支行
银行账号:599********0015
银行账户名称:**彭水国有****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50****5117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2261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02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