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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成品型材库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1日在**市**主持召开了****成品型材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监测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管理办法,验收组人员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监测单位代表、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代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水利厅专家库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单位反应。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莫工,189****4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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