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砀山经济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暨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多名河、顺堤河、铁路运河综合治理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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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暨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多名河、顺堤河、铁路**综合治理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暨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多名河、顺堤河、铁路**综合治理工程)EPC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0557-****89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省**县砀城镇**居二期2栋2单元1507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178****9797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公司、皖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沃恒建设****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砀****社区金利大道28 号;联合体成员:安****经济开发区**社区人民东路 1588 号;**市**区**路287****广场 1-2001、1-2004 室;**省**市**区南二路 186号新汇大厦116室

联合体牵头人:**县灵城宏泰明城C区门面0108室;联合体成员:****开发区经纬路2号;******规划局内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联合体成员:******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省**市**中路131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62%(约****36200.00元)

99.05%(约****15500.00元)

98.77%(约****12700.00元)

工期(日历天)

720日历天

720日历天

7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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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邦翠

毛莉

沈奥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 234********01419

皖 234********42510

皖 234********32239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李恩辉

陈方亮

储白露

证书名称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

水电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

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

AS****00294

AS****00180

AS****00055

综合评估得分

88.45

86.11

84.23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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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7日

招标代理费

296418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水利局

单位地址

**县砀城镇新政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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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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