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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需对**市辖区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进行评估,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依据。我局于2026年3月10****政府网发布《关于办理未批先建案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定额询价公告》,并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公告,现就本次询价流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办理未批先建案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定额询价。
项目内容:对**市辖区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依据。
二、流标原因
首次询价截止时间,仅2家单位提交材料;**公告截止时间,仍仅有2家单位提交材料,未达到法定开标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三、公示期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
四、其他事项
1.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请向****反映。
联系人:谢泽,联系电话:0854-****510。
监督科室: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0854-****179。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