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伟达年喷漆1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 | **** | **潘庄工业区二纬路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300万元,在**市**区潘庄工业区二纬路****公司院内建设伟达年喷漆1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喷漆电动车塑料零件10万套。 | 1、废气:本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洗枪、流平、烘干工序及天然气燃烧炉燃烧废气负压全部收集后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须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和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膜、沾染废物、水帘废水、漆渣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6.3.24 — 2026.3.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