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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公司)****开发区再生水利用工程的竣工日期:
2026年4月1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明姜镇、广胜寺镇及赵城镇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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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人:韩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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