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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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精益****公司座椅加工项目 | **省**市**县青口镇**村 | **精益****公司 | **中****公司 | 位于**省**市**县青口镇**村,用地面积12000m2,租赁******公司1#楼。项目年产10万台汽车座椅配套,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 1、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本次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2700t/a。 2、项目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