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管〔2026〕31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桂林-灌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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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管〔2026〕31号****委员会关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3-09 18:01

****改革局:

《关于审批**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灌发改报〔2026〕27号)收悉。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县域医疗**优化整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同意建设**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035.56平方米,其中,(一)改造****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3435.56平方米,其中,一****中心****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管理中心****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三层改造为****检验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四层改造为康复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五层改造为血透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六层改造为儿科、新生儿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七层改造为呼吸、心血管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八层改造为肿瘤科科室,建筑面积1134.84平方米;十一****中心,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二****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七层为共享中药房,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三****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一至五层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四****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门诊楼和综合楼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6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68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66.35万元,预备费为508.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级财政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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