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人行道整治工程永泰路、迎宾路、建设街项目

审批
黑龙江-鹤岗-萝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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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1

项目名称 **人行道整治工程**路、迎宾路、建设街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本项目包括**县三条次干路道路人行道维修。其中********东北侧,工程北起科研街,南至**大街,全长1400米,迎宾路起点文明路,终点育苗路。道路全长约1330米。建设街起点**路,终点育苗路,道路全长约1180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826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田玉
联系人 宋泽明 联系电话 131****1555
项目投资(万元) 1750.78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道路工程:**路**人行道面积 17123 平方米(含**结构一 3830 平方米,**结构二 4800 平方米 ,**结构三 793 平方米,**结构四 6100 平方米,**结构五 1600 平方米)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 2550 平方米,边石利旧1790 米;铺设 PE 管 5220 米。迎宾路**人行道面积 19150 平方米 ,(含**结构一 12000 平方米,**结构二 5150 平方米 ,**结构三 2000 平方米)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 2200 平方米,边石利旧 2500 米,铺设 PE 管 5260 米;建设街**人行道面积 21992 平方米(含**结构一 3830 平方米,**结构二4800 平方米 ,**结构三 793 平方米,**结构四 6100 平方米,**结构五1600 平方米) ,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 2650 平方米,边石利旧 3000 米,铺设PE 管 4700 米。 交通工程:**路标线 300 平方米,迎宾路标线 300 平方米,建设街标线300 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施工中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水处理,防止扬尘,并要求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上,并在将装运的过程中不要超载,风天应加盖苫布,确保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清扫。建筑材料堆放整洁,用蓬布覆盖。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排入市政主管线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排入市政主管线
固废 环保措施:
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妥善处理,避免引发疾病,影响工人及居民健康;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弃物,各类施工机械所需燃油、泥浆等杂物不可随意抛卸,避免污染,同时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民舍200m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司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嗓声机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要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以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工厂、学校影响,提倡文明施工,做到"**工程”,组织施工单位、街道及业主联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对环境影响问题。
承诺:**** 李田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田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