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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7148XC/202603-00015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 |
| **** | 生成日期:2026-03-20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同意**县东顾山街道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庐发项〔2026〕29号
关于同意**县东顾山街道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县东顾山街道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立项的报告》(庐东办〔2026〕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东顾山街道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
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东顾山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7个停车场、改造4个停车场,共设置机动停车位1141个(普通机动车位146个、新能源机动车位99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95个,配套建设道路、监控、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四、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0104.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
五、本文件有效期二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你单位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须统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退役全过程安全管理,并落实项目安全监管责任。
七、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节能、水保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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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