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财政局财政统发工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财政统发工资、非税收入****银行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人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6日),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四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公司**市支行 ****银行****公司**市支行
投标总价(元) 1.00 1.00 1.00 1.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综合得分 87.09 78.84 78.78 69.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24915M 914********535260C 914********235539P 914********5358850
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淮 陈渝 李孔霞 刘素平
身份证号码 441781********6978 441781*******0140 441722********4624 441781********5921

详细评审情况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总得分 排名
1 **** 39.50 37.59 10.00 87.09
2 ****银行****公司**市支行 39.50 29.28 10.00 78.78
3 ****银行****公司**支行 35.80 33.04 10.00 78.84
4 ****银行****公司**市支行 32.30 27.57 10.00 69.87
5 ****银行****公司**支行 21.80 26.08 10.00 57.88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8.响应****银行****委员会(含地方分支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9.响应供应商须是**市范围内设有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同一总行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柏林

联系电话: 0662-****666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杜智慧

电话:180****800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中标通知
阳春市财政局财政统发工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