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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区生产生活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将****站区生产生活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1.补充完善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及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部分表格。
2.明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中依据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铁路定额部分)请依据《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实施细则(试行)》(呼铁计〔2021〕4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文件另附)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款“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2379.3226万元(含税9%),其中:安全生产费:57万元(其中铁路定额部分17万元,地方定额部分40万元)。…”。
4.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单位以及拟派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是指可以是在建项目也可以是已竣工项目。
5.招标文件“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具有“近3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门负责人”等职务均可以。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及澄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