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校园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党校校园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地块位于**省**市******社区巢庐路西侧****(一期)东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967.6m2(约23.9514亩),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31.296063°N,117.348421°E。本项目地块2021年11月前为农用地;2021年11月地块内开始建设****校园二期,2023年11月建成;本项目调查期间,地块内为已建成****校园二期。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局,用字第[340********0034]号,2022年7月13日)相关说明,地块变更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查明本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2025年12月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党校校园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地址:**省**市******社区巢庐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31.296063°N,117.348421°E)。
3、基本情况
(1)本项目地块2021年11月前为农用地;2021年11月地块内开始建设****校园二期,2023年11月建成;本项目调查期间,地块内为已建成****校园二期。
(2)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局,用字第[340********0034]号,2022年7月13日)相关说明,地块变更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无生产加工型企业存在,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经现场快速检测可知,本项目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VOCs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三、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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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
联系人:陈中
联系电话:187****1095
五、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3日(7个工作日)
六、公共咨询途径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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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