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昂额孜村防渗渠提升改造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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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1

项目名称 **市哈拉峻乡昂额孜村防渗渠提升改造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市**市哈拉峻乡昂额孜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哈力别克﹒阿力
联系人 田秋丰 联系电话 189****0616
项目投资(万元) 350 环保投资(万元) 4.4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原有防渗渠 3.7 公里,其中预制矩形渠 1.9km 防渗渠(上宽口 1.0 米,下口宽 1.0 米,深度 1.0 米),设计流量 0.33m3/s,预制矩形渠 1.8km 防渗渠(上宽口 0.8 米,下口宽 0.8 米,深度 0.8 米),设计流量 0.30m3/s。水闸 37 座,涵桥 11 座及配套相关渠系建筑物。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生活区食堂产生的废水为含油废水,需要设置隔油沉淀池对其进行处理,在 各工区生活区食堂设置 1 处 5m3玻璃钢化粪池。 根据施工区厕所设置情况,在厕所下水出口设置化粪池,整个工区内的生活污水 经污水收集管道一同汇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沉淀后的污水排入流动式污水处理设施。 污泥派专人定期进行清掏外运。 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标准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 尘或排入附近的戈壁荒漠用于浇灌荒漠植被。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种施工废水 禁止随地泼洒、排放,严禁排入项目区的渠道水体中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排入附近的戈壁荒漠用于浇灌荒漠植被, 严禁排入河、渠,并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淤。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必须设立一个垃圾收集站,每一个垃圾收集站设立临时水泥防渗垃圾池对垃圾进行集中管理,并配设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由专人进行每天垃圾的清运工作。将清运后的垃****处理场中,避免由于垃圾处置不当而造成二次污染。施工单位在修建厕所时,要对池底做塑膜防渗处理,对粪便定期清运。施工结束后,对不再需要的旱厕应采取清除、消毒、掩埋的方式处理。施工区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清场工作,不得遗留有垃圾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对固定机械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对在筛分、拌和、打桩等强噪声源的机械操作者和附近施工者发放隔音罩、耳塞等。2.为减少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生活区应在施工现场 200m 外处设置
承诺:**** 哈力别克﹒阿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哈力别克﹒阿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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