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燕
联系电话: 175****1615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询价公告
****公司现因生产需要,现对钢化炉、中空设备维修辅材进行询价,现询价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玻公司玻璃车间钢化炉、中空设备维修辅材询价
2.供货地点:乌市**区净水路1085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合法有效的经销商。
2)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有关资质且保持有效;
3)具有物资供应的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请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平台网上注册(http://xbjgic.cn),注册成功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须缴纳1000元整(大写金额: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于截止投标前打入指定账户(需备注:***招标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标书费:每套200元,无发票,不退还。
2.缴纳形式:电汇。
投标保****银行及帐号:
开账户名称:**市****公司
账户号码:307********002214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招标名称及编码)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无息退回。
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2)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3)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4)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报价的视为报价无效、须将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提交(上传至投标附件)。电子标服务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林、张燕 联系电话:151****9884、18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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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