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关于公开招募南马庄村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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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处理站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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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处理站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现对招募《****处理站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予以发布。欢****公司前来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处理站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估算投资12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工程建设内容为:****处理站 1 座,占地面积 120 平方米,容量 80 吨,配备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套,厌氧池 1 座,缺氧池 1 座,好氧池 1 座,二沉池 1 座,滤池1 座,消毒池 1 座及相关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三、服务内容

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处理站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

(二)专业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最高限额为25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六、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比选条件、程序和相关申报材料。

(二)自愿申报。有意愿申报承担单位,请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2.报价单;3.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比选。收到申请后,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报价择优确定比选结果。比选结果确定后签订协议,按要求实施该项工作。

七、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2日至4月9日。

2、报名地点:****(216室),本次报名需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3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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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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