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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现对**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告,欢迎广大市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一、公告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⑴联系电话:0576-****3730;
⑵传真可发至0576-****3730,请注明“**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划许可公告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三、公示内容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建设项目名称:**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位置:**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
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3251.00㎡
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2.57,建筑密度50.11%,机动车位9辆,非机动车位12辆,场地标高4.3米。
四、相关图片: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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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