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249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4-01 |
**市浦****委员会:
你单位《****中心路(龙东大道-高科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合庆地区发展,完善区域骨干路网,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路(龙东大道-高科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塘西中心路**工程北起龙东大道,南至高科东路,道路全长约1.81公里,规划红线宽度35-40米,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迁和市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对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纵断面、路基路面与交叉口设计等,处理好与已建道路、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相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