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环审〔2026〕 号
关于****《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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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地址:**省**市下摄司街302号,法人代表:张越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467196)于2026年3月3日提交的《关于环评审批的申请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已于2026年3月3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报批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等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以下简称“**电机”****事业部(原****公司)于2021年在****开发区茶园路3号中小型电机车间内****基地建设项目(****)。为满足市场需求,优化产能结构和供应链配置,**电机拟投资2305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建设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H200-355连续真空浸漆线、1条H200-355装配涂装线,同时并对车间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零部件、端盖、机座、定子转子铁芯、铜线、焊丝焊条、浸渍树脂漆、树脂漆稀释剂、环氧固化剂、环氧树脂漆、环氧树脂稀释剂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定子制作(嵌线绕线、焊接引线、浸漆烘干)、转子制作(热套、机加工、喷涂烘干)、电机装配(装配接线、试验、喷涂烘干、小装、包装)。项目建成后,新增交流电机产量21500台/年,原有工程风电辅机与低压高效感应电机产量均由15000台/年调减至6000台/年。
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及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管理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车间粉尘收集措施。焊接引线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浸漆烘干工序现有浸漆烘干线、自动浸漆烘干线产生的废气(VOCs)经“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分别通过现有2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新增连续真空浸漆线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新增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涂工序均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拆除原喷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原有自动喷漆线与新增装配涂装线产生的喷涂废气(VOCs、二甲苯、颗粒物)经**“漆雾捕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经1根新增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涂烘干工序的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为能源,产生的废气(SO2、NOx、颗粒物)由1根新增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
前述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表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VOCs、二甲苯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二甲苯(以苯系物计)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的表3厂界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该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外排。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学混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汇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金属废屑、粉尘收集物、废焊丝、废扎带、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树脂漆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危废暂存间防渗防漏工作,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六)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七)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24t/a,NOX 0.0952t/a,VOCs 3.5004t/a。
三、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内对现有工程“以新带老”相关整改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运营期严格依法按证排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完成企业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你公司如对本批复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