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本院部分训练模型一批采购意向公开,参数公示及征集意见:
一、项目情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部分训练模型采购 |
65件 |
195万元 |
详见附件1 |
外伤模拟模型、伤情化妆器材、心肺复苏及考核系统等 |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7日(**时间)。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我单位截止于2026年3月23日公示了采购需求参数,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供应商反馈。经组织专家复核,现对参数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调整原则将原参数中可能存在的指向性细节,统一优化为功能性、教学性描述,确保参数满足临床技能培训需求的同时,具备充分的竞争性。
2.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按要求填写《建议函》(详见附件2),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逐页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通过邮箱传送,邮箱号:****@sina.com;联系人:陆老师 199****3382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经济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四、提交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