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3MABKY3X92M | 建设单位法人:刘占昌 |
| 刘占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开发区 |
| ****开发区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 |
| 年产30万立方ALC板材生产项目(改扩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1-C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开发区 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 |
| 经度:76.0408 纬度: 39.57791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3 |
| 喀兵环发〔2024〕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3MABKY3X92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荣祥****公司 |
| ****3101MA77Q3D68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0760622 | 竣工时间:2024-08-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0pBRXO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00.4m2(120亩),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扩建1条生产线,实际年产量为40万平方米;本次项目不**厂房,不**原料库房、办公楼、宿舍等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00.4m2(120亩),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扩建1条生产线,实际年产量为40万平方米;本次项目不**厂房,不**原料库房、办公楼、宿舍等配套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激光切割→数控冲床→折弯→焊接→打磨修补→转挂流水→喷漆→烘干→工件冷却→人工下件→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激光切割→数控冲床→折弯→焊接→打磨修补→转挂流水→喷漆→烘干→工件冷却→人工下件→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水: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少量的锅炉废水经****园区下水管网,最****集团****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②废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以及TSP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的标准。厂界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小时值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③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④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除生活垃圾,其余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水:本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下水管网,最****集团****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全厂总排放口各项污水水质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②废气: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喷漆及烘干工序经喷淋塔+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厨房排气筒;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产生的浓度均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灶标准限值2.0mg/m3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③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经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④固废: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间内,严格执行了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未对外收储、收纳危险废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35.08 | 0 | 0 | 0 | 235.08 | 235.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17 | 0 | 0 | 0 | 0.17 | 0.17 | / |
| 0 | 0.122 | 0 | 0 | 0 | 0.122 | 0.122 | /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
| 1 | 厂区不新增职工人员,只有少量的锅炉排污水,通过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集团****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厂区不新增职工人员,只有少量的锅炉排污水,通过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集团****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 | / |
| 1 | 喷漆及烘干工序采用了喷淋塔+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厨房屋顶;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相关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灶标准2.0mg/m3 | 喷漆及烘干工序采用了喷淋塔+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厨房屋顶;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产生的浓度均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灶标准限值2.0mg/m3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经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除生活垃圾,其余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 |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间内,严格执行了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未对外收储、收纳危险废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