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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2025年盘活撂荒耕地补贴申报核查验收结果的
公 示
各镇街、各业主单位:
根据《****关于收集2025年盘活撂荒耕地补贴情况的预通知》(铜农委〔2025〕168号)文件精神,在申报截止时间内,****村委共收到2个主体申报材料。2026年3月26日,我委组织专家实地核查验收,共1个主体通过验收,现将核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9日18:00****村委农技中心反馈。
联系人:曾希凤;联系电话:023-****2687。
附件:**区2025年盘活撂荒耕地补贴申报核查验收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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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附件
**区2025年盘活撂荒耕地补贴申报核查验收结果表
| 序号 | 镇街 | 申报人名称 | 申报面积总计(亩) | 专家验收面积 (亩) | 兑付补助面积 (亩) | 拟补助金额 (元) | 验收是否通过 | 备注 |
| 1 | 福果镇 | **区福果镇林****联合社 | 54.95 | 54.95 | 54.95 | 27475 | 是 | |
| 2 | 少云镇 | **区少云******联合社 | 97 | 0 | 0 | 0 | 否 | |
| 合计 | 151.95 | 54.95 | 54.95 | 27475 | ||||
| 备注:根据《****关于收集2025年盘活撂荒耕地补贴情况的预通知》(铜农委〔2025〕168号)文件精神,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辖区整治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且相对连片规模达到50亩(含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同一区域集中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达到5亩(含5亩)以上视为相对连片,特殊情况经现场核实后综合评估认定。本补贴与《**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铜委办便笺〔2024〕44号)中存量“非粮化”补助不重复享受。按照“一地一补”的原则,享受其他土地整治类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