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正在推进**新港一期,包括**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和**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项目。**新港一期预计2026年年底竣工并开港运营,****正在与潜在**方商谈**新港一期运营**事项,为保障运营**谈判过程合法合规,并维护****的合法权益,推进**新港一期运营**工作的平稳开展,****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比选人为****,选取方式为公开询比,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比选。
2.1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碣石湾的西部、**红海湾遮浪街道以北、施公寮半岛以西的白沙湖内,距**市区约20km。
2.2项目概况:**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和**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
2.3比选范围:**新港一期码头运营**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比选人的实际需要,为比选人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建立健全比选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2)运营**法律咨询,为比选人的合法合规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3)提供比选人业务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的解读;
(4)协助比选人参与运营**的谈判、签约、见证,准备或审核相关资料及准备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
(5)定期交流,主动向比选人提供和介绍与比选人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法律信息,对比选人涉及运营**谈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6)团队负责人应邀列席比选人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或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7)团队负责人参加运营**谈判事项的法律意见的会商;
(8)处理涉及运营**事项的其它法律事务,对比选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比选人的合法权益。
2.5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公司****公司并稳定运营为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官网(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NewIndex/index.shtml)同步发布。用户可通过比选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比选文件进行查看咨询。标书代写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时30分(**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会议室(**市**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2栋801)。
5.3 比选时间:2026年4月9日10时0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 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大道南580号 |
地址:**市**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2栋801 |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人:刘先生 |
| 电 话:0660-****203 |
电 话:066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