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卫岗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市****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205-340111-04-01-279669)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市包****社区居民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卫岗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市**区
2.6 建设规模:卫岗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项目为片区改造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卫岗农贸市场位于青年路东侧、珺玺南侧,用地面积6124.06㎡,总建筑面积7079.84㎡。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补疑等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999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1.结构改造工程:拆除部分墙体、楼板、楼梯、**楼梯、结构加固等;2.外立面改造工程:局部铝板外包造型更新、门窗维修、外墙翻新、新增升降机、扶梯、屋面防水及保护层更新等;3.室内装饰改造工程:原有室内装饰拆除,室内墙面、地面、吊顶更新等;4.室外工程:地面破除及恢复、室外水电等;5、供电工程:供配电设备采购安装、供电排管施工、电缆敷设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补疑等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h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bidder?type=13)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0393,0551-****0388。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道13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7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电 话:0551-****0393,0551-****038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 址:****花园大道卓**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7536、****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