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流河生态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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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流河生态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日期: 2026-04-01 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截流河生态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115(****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东组团安置小区二期门面(332000)

项目名称

截流河生态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八里湖新区截流河生态公园内,截****中心地理坐标:E115°54′53.556″,N29°38′3.930″;****中心地理坐标:E115°54′37.273″,N29°37′44.418″;南段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54′47.627″,N29°37′30.463″。

截流河清淤起点坐标为:E115°54′53.462″,29°37′25.022″;终点坐标为:E115°55′2.693″,N29°38′24.551″。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改建工程,改造公园面积300576m2,改造河道长度约3.6公里,主体工程包括海绵化改造及园内配套功能设施完善,具体内容如下:①改造透水铺装9077m2(人行道陶瓷透水砖6537.4㎡、广场仿石陶瓷透水砖455m2、透水混凝土529.4㎡、透水彩色沥青848m2)、路缘石开孔、建设旱溪2021m2、植草沟、生物滞留池+分布式调蓄设施2982m2、下沉式绿地+分布式调蓄设施3396m2等海绵设施;②给排水工程;③园内及河道两岸植被绿化修护;④对现状联锁块护坡进行修复,修护面积2360.2m2,局部采用380m防生水泥桩驳岸;⑤对截流河3.6km范围内进行河道清淤治理;⑥功能设施完善含局部**照明、弱电安防监控以及现状内部损坏路灯修复、**环卫设施、城市家具等配套设施。

临时工程包括施工生活区、临时堆料场、施工设施区及仓库、施工临时道路等,施工现场不设置弃渣场及取土场。施工产生的余方均运输至九****公司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场地综合利用。

本项目总投资403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53万元,占投资的8.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清淤恶臭等。

施工区扬尘通过设置围挡,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遮盖、喷雾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运输覆盖篷布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等;清淤恶臭通过设置围挡、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截流河两岸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扩散;运输时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覆盖篷布,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及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①生活污水依托公园已建公厕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八****处理厂集中处理;②淤泥脱水废水经1座三级沉淀池(每级15m3,尺寸5×3×1m)处理后,部分用于公园内绿化,剩余****处理厂接管标****处理厂集中处理;③车辆清洗废水经1座沉淀池(尺寸2×1×1m)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为游客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园现有已建公厕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八****处理厂处理进一步集中处理。

三、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敏感目标区域在午休时间(12:00—14:00)禁止噪声源强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④施****学校布置,施工区厂界设置围挡及距离住宅区、学校较近敏感点设置临时声屏障;⑤施工运输****学校时减速慢行,禁鸣喇叭。

四、施工期及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

①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②淤泥运输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场地绿化覆土;③项目建筑垃圾中钢筋、木材等下脚料分类收集,****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④汽车冲洗、淤泥脱水等产生的沉淀泥沙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公园内绿化用土;⑤项目石笼挡墙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⑥铺装工程产生的路面建筑垃圾及护坡拆除联锁块运输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场地道路路面垫层使用;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模板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运营期固体废物

运营期公园内游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陆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施工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及临时工程范围,尽量减少占地,采取分段施工,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②施工期保护公园内现有植被,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对开挖裸露面采用苫布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③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破坏占地外植被,禁止砍伐植被;

2、运营期陆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定期维护和管理项目区绿化,保障绿化覆盖率;②加强绿化植被检验检疫,一旦发现或疑似病虫害,应立即除害或铲除受害植物,防止病虫害传染,保障项目区植被的覆盖率;③在项目区悬挂宣传标语,倡导爱护和保护动物及植物;加强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3、水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按照施工导流方案进行围堰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围堰拆除,回用田埂路回填用土;②合理安排施工期,涉水施工期安排枯水期,可有效减少对河流水体的扰动,有利于保护水生态环境;③优化施工方案,尽量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施工工艺,通过选择低机械降低施工噪声。

4、施工中水土流失的管理措施: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布置临时排水沟,雨水管网,防止雨水冲刷施工区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同时对开挖裸露的场地采用苫布进行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针对临时工程在施工阶段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对原地表的破坏;做好施工期间的沉沙池、临时排水沟、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建筑,清理杂物,平整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