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全面打造参保群众更加满意的医保服务环境,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评价指标》(泉医保〔2023〕99号),采取电话问卷调查、网络问卷、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样本量分别占总量的30%、50%、20%),对全市28家二****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分为门诊和住院两方面开展,****医院门诊、住院有效样本量分别达到800个/家、400个/家,****医院门诊、住院有效样本量分别达到600个/家、300个/家,妇幼保****医院门诊、住院有效样本量分别达到400个/家、200个/家。第三方机构需采用“线上+线下”调查方式,并****医疗机构负责现场样本采集,确保有效样本量达标。样本量需均衡分解布置、当月必须完成,且每周要形成上一周的****医保局,最终形成一份年度报告(具体详见附件1、2)。
(三)项目完成期限
2027年1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预算
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三)具有本次询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以总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劳务费、差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不可预测费用等,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二)报价书须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报价单(含税)、单位基本资质情况、曾经承接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有关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5:30前送达或邮寄至****办公室。中选单位名单将于2026年4月下旬在本局网站公布。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样本数据表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
3.****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3〕99号)
联系人:王月清,电话:0595-****8922
麦艳琪,电话:0595-****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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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