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校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着装安全与合法权益,提升校 服管理透明度,依据《****学校服管理办法(暂行)》(遵教体 发〔2025〕8 号)及《****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暂行)》 (遵新教通〔2025〕16 号),我校决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代理项目名称
遵****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1)夏装:一套
(2)秋装:一套
(3)冬装:一套
3.暂定预算金额:
37万元/年(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各代理 机构按黔价房69 号文件自行下浮后报总价。)
4.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家综合实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校提供本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及审核招标文件(含采购需求论证);
(2)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3)接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组织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5)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6)协助我校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
(7)整理编制招标采购全过程资料(含音像资料)并装订成册(音 像资料需拷贝),移交我校归档;
(8)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 年 1-3月份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含软硬件)及专业 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近三年内(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5)必须已在“****政府采购网 ”登记备案入库。
(6)必须能够****交易中心开展各种招标评标活动。标书代写
(7)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校服(或纺织品/服装类) 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协议,复印件 需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服务费、签订日期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资料递交
1.递交时间及评审时间
递交时间:
2026 年 4 月 7日至 2026年 4 月 9 日 9:00— 12: 00,14:30— 17: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概不受理。
评审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 13:00 时
2.递交资料地点
遵****小学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4.需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均需加盖申请 人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时需提 供)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为“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或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在“****政府采购网 ”登记备案的相关网页截图或证明文 件复印件。
(5)能够证明具备****交易中心开展各种招标评标 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系统登录信息页、操作手册、代理机构平台账 号证明等)。标书代写
(6)招标代理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如有)复印件。
(7)近三年(2023 年1 月 1 日至今)类似校服(或纺织品/服装类) 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协议,复印件 需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服务费、签订日期等)。
(8)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格式自拟,清晰列明服务费下浮比例及 具体金额)。
(11)各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例如:评分细则所要求的)
注:以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装订成册。数量:一正一副密封在一 个文件袋,外包装密封: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 13:00 时之前不得启封。
三、遴选方式
我校将成立专****小组****小组****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本公告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递交完整、 有效资料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评审委 员会将按照评分细则得出总分(评分细则见附件),按总分高低确定中 选单位,学校通过相关渠道公示遴选结果,成功遴选的代理机构,我校 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老师 方老师
联系电话:180****2215 139****3758
联系地址:**市新蒲新区新舟镇沙滩街47号
五、特别提示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确保理解所有要求。
2. 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参与遴选的一切费用。
3. 申请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如 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或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 责任的权利。
4.我校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报名!
附件: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附件办 学 理 念:阳光沙滩 新舟启航
校 训:以学为乐 学以致用
校 风:沐浴阳光 快乐成长
教 风:勤耕敏学 爱生乐教
学 风:沙滩拾贝 乐学多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