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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车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客车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四、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卖方在收到预付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生产。
4.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 预付款。卖方在收到该预付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客车生产;客车出厂送达 采购人指定交货**,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中标人在收到70%尾款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5%、期限为12个月的质量保函。
澄清为同采购公告内容
供货时间:卖方在收到预付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生产并送采购人指定交货**。
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卖方在收到该预付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客车生产并出厂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中标人在收到70%尾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5%、期限为12个月的质量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 系 人:凤勇
电 话:180****8900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宏源街168号
联 系 人:薛玲、孙小蕾
电 话:0451-****7777-8205/82096
邮 箱:****@163.com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陈宇
联系电话:187****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