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关于确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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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区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的通知(叙法委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法律顾问合同样本》

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质要求:

1.****司法厅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书;

2.项目负责人员(资格证书外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四级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3个(标的为150万元以上)自然**类诉讼代理胜诉案件,需合同及代理案件资料作为证明。

(六)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三、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人民政府官网上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如供应商未预留或预留信息错误,视为自动弃权。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10时00分(**时间),持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到****2号楼103室报名。2026年4月8日10时30分(**时间)在****2号楼2****中心会议室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名时应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

(三)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

1.提交资料: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⑵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⑶报价函,⑷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⑸满足“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中资质、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⑹承诺函。所有资料须按后附格式制作,序号即为报名资料装订顺序。

2.注意事项:⑴参选文件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参选工程名称、谈判申请人全称,并由谈判申请人加盖公章。⑵参选文件应密封为一个完整的竞标文件(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注明项目名称、谈判申请人全称)。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识的参选文件将被比选人拒收。

(四)报价

发包控制价:28000元。

招标方将以投标人的报价为主要依据,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由低到高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出现相同报价,则进行第二、三……轮,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

报价为“常规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总报价。

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工作方可申报结算。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时间

2026年4月8日10时30分00秒(**时间)。

(二)竞争性谈判地点

****2号楼2****中心会议室

(三)竞争性谈判方式

****小组应当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合格报价,以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二次报价后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候选人成为中选人。

(四)竞争性谈判质疑、投诉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某一竞争性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该程序环节时间内、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2号楼103室,否则不予受理。

五、签订工作合同

(一)履约保证金

金额:0元。

(二)签订工作合同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按《**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收款人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在****2号楼103室签订工作合同。

(三)放弃中选资格

中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并与其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市**区柏溪街道**新区榕树街60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151

七、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格式

见附件



****

2026年4月1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标书代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参与竞争的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工作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后附公告所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提交盖鲜章复印件);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和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和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供应商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谈判公告第二条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文件、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X元(小写XXXXX元)的总报价,工期XXXXX,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本报价是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保险、代理、人工、材料、税费和后续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服务,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如果最后报价低于本报价函报价,以最后报价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7)(其他补充说明)。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通讯地址:XXX

联系电话(或传真):X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样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市**区**新区榕树街60号


乙方(应聘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甲方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更好地依法高效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区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的通知(叙法委发〔2023〕3号)等规定及要求,聘请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一)服务范围

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涉法事务。

(二)服务内容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对具体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2)应甲方需要或要求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决定、通知等相关行政法规文书;

(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后果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房屋拆迁、土地方面等重大涉法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就甲方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服务优化、依法行政、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8)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就甲方的相关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0)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1)经另行委托,就甲方所涉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律师见证;

(12)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关联机构和其他关联下属单位的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事务。

(三)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尽快熟悉甲方单位情况,全面、系统地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载;

(2)双方日常可通过上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3)派两名律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工作;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工作会审、决策会议,就会审、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顾问意见,解答甲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咨询;应甲方要求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决定、通知等相关行政法律文书。

(4)对甲方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顾问律师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如遇重大疑难问题不能立即解答的,由顾问律师做好记载由顾问律师团或全所律师研讨会诊后,自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

(5)对甲方涉及的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乙方于接件之日起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6)需顾问律师出现场处理紧急涉法事务,乙方应调配就近的顾问律师及时到场,但应考虑合理的路途时间。

(7)如遇顾问律师出差或其他事务正在办理不能处理甲方出现的紧急事务的,经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处理;

(8)根据甲方法律服务的情况,对法律顾问工作做季度、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或通过不定期沟通会议的形式对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调整,以便于更好地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提出正当理由(如:不尽职、不配合、难以沟通、履责能力不足等)要求乙方更换指派律师或其中之一时,乙方应予配合;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辅助性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注:证据提供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若确需交原件与承办律师,双方应办理各方签名的证据交接清单):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从甲方获知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应当依****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甲方业务档案;

(九)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时间并做好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建议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 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基于内部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工作费用

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工作费用为顾问律师处理日常法律顾问事务在**市本地产生的差旅费等工作费用,工作费用的使用计算方法为:包干使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通讯费、邮寄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时间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及工作经费的一半,即元,余下的元法律顾问费及工作经费在一年期满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辞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的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辞职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酌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除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外,自动终止,乙方不再履行。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通知和送达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微信:

E-mail: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微信:

E-mail: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另行委托乙方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案件,由双方另行以一案一授权委托书或一案一单项证据整理确认单的形式确定,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单项证据整理每件4000元;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每件4000元,二审每件1000元,再审每件1000元收取(如甲方首次委托乙方案件是从二审阶段或再审阶段开始,则该案首次费用为每件4000元,而不以审级确定);**市以外的差旅费用按实由甲方承担,差旅费作为所办个案授权委托书或个案单项证据整理确认单的附件。特别案件约定:担任甲方作为原告案件的代理人,律师费按《四****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按标准代理费用超过15000元的,最高限定在15000元以内包干(包括一审和可能发生的二审或再审)费用的方式支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双方另行协商。

上述案件律师费及差旅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每一年期满前15日双方进行总核算,每一年期满后15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账户。

乙方与甲方签署合同后,有权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活动,但不得有损于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商业活动。**终止后两年内,未经甲方同意,律师不得代理以甲方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以甲方为被告的诉讼、赔偿案件。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之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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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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