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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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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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各项功能,提供电子、邮寄、直接、公告送达服务以及文书制作等有关的附加、增值服务,实现全流程安全便捷的司法集约送达 **** **市丹**路178号 1,200,000.00 评审价格:****0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全部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满足采购人需求 1年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顾社伟、李素丽、邵云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9,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依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法院专通方式邮寄送达” (2)依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奇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青递业务,****机关公文”,法院受理案件的****机关公文类别,必须由邮政企业专营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育路108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56****8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体育中心足球场一楼116室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99****7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99****7898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中标通知
汝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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