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规则要求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
本次局部优化调入图斑面积共计18.6448公顷,调入增量空间面积共计12.0718公顷,调入现状建设用地图斑6.5930公顷;调出图斑面积共计18.6448公顷,调出增量空间面积共计12.0718公顷,调出现状建设用地图斑6.5930公顷,调出不涉及现状城镇建设用地。
为保证优化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照合法性程序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8******局
联系电话:0859-****665
附件:公示稿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