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770
地 址:****环境局
电子邮件:****@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0吨铜自润滑轴承材料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产业园**大道7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产业园**大道7号,租赁江****公司已建1#厂房1F和3#厂房附属厂房,主要建设为生产车间、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产品为轴承及轴承材料生产。项目将外购的铜、锌、铝等金属原料,按比例分配好的原料送入电加热工频炉进行高温熔化,铜液经流槽进入水平牵引机的模具中通过牵引机引轧制成铜合金母胚。粗加工后的产品进入车床、机床进一步精加工,对加工好的工件进行检验。 项目总投资2.43亿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污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循环冷却水,经污水排放口进入******处理厂,处理后达到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丰溪河,对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所有的产噪设备均安置在封闭的车间内,设备加装减振垫,预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1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浓度限值。 4、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14.9m2),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