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电话:0391-****422 ****571
传真:0391—****575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市大峪河与五指河水系连通工程 | 进水****水库库区内,出水口位于承留镇玉皇庙村马沟庄南洼 | **** | ******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投资建设**市大峪河与五指河水系连通工程,通过连通分洪隧洞分流大峪河洪水,实现大峪河洪水分流,项目进水****水库库区内,出水口位于承留镇玉皇庙村马沟庄南洼,分洪隧洞段总长5.98Km。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措施 废气:在施工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采用湿法作业、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施工区裸漏场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密闭运输、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减轻扬尘对附近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噪声评价提出施工时应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并采取降噪措施,避免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隧洞进口和出口施工区各设置1个沉淀池,将隧洞排水处理后全部收集后,静置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各施工区均设置1个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车辆,不外排。每个施工区施工人员聚集处设置1个临时环保厕所,收集粪污运至施工区域外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应做到随挖、随运,确保弃渣由**市****公司直接运走处置,不得送至弃渣场。 | 0391-****422 0391-****571 |